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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章 原来,他叫顾明熙(2 / 2)


季父闻声从窗户看了一眼,看到门口那辆熟悉的车时很是惊喜,连忙招呼老伴一起出去开铁门。

俩老和季蕊一起来回了两趟才将车里的东西全部搬进屋里。

季母絮絮叨叨的,“人回来就成了,怎么还带着这么多东西?你不累吗?”

季蕊满不在乎地笑了:“东西都是车子载着,我有啥累的?”

她拉着季母的手,愧疚地说:“妈妈,对不起,我前段时间太忙了,忘记了你的生日……今天一忙完我就马上赶回来了。”

季母心疼地整了整她的领口,“我和你爸爸都知道你忙,所以后面也没打电话给你。妈妈年纪这么大了,生日过不过又有什么所谓,只要你健康平安,就比什么都重要。更何况,你这不是回来了吗?”

季父在门口朝她们喊道:“外边冷,你们娘俩有啥话进屋里再说吧。”

季蕊和季母相视而笑,挽着手一起进了屋门。

这栋两层小别墅是季蕊前两年给他们买的,周边配套齐全,小区环境很安静,物业管理也不错。

别墅带了一个小别院,四周用栅栏和墙砖围了起来,庭院里种满了巫父的花花草草和巫母的菜。

当初她要给家里买时,父母死活不同意,说他们原来的单位房住的好好的,不需要换什么房子,让季蕊存着钱自己用。

季蕊花了很长的一段时间,才说服他们勉强同意。

从装修到选家具,季蕊亲力亲为,尽量按着父母的喜好来装,不让他们操半点儿心。

刚搬进来住时,她怕父母不习惯,还特意回来陪他们住了一个星期,带他们熟悉新房子和新的居住环境。

父母年纪也不算太大,对新环境适应得挺快,这个小区和原来的单位房距离也不远,他们还可以经常回去找以前的邻居串门。

父母还没到退休的年纪,季蕊本想让他们安心在家享福,但他们觉得成日在家闲着太无聊,还是坚持正常去单位上班,季蕊也不勉强,随他们去了。

邻居和同事们羡慕死了,总是夸季家老两口子有福气,养了一个这么争气的女儿,还这么贴心孝顺。

天下没有哪对父母会不乐意听到别人夸自己的孩子,除了婚姻,季蕊真没有哪一点让他们操心的。

也许是精神和物质都得到了满足,季父季母成日乐呵乐呵的,精神和身体状态都还不错。每当季蕊看到父母因为自己而露出自豪欣慰的笑容时,就觉得自己的努力和所有吃的苦都值了。

虽然苏林让她有了一段难忘痛苦的回忆,但如果不是那段情伤,现在的她,或许仅是一名小职员,他们一家子依旧住在单位分的那套不足60平的旧房子里,家里添个大点的家电都得提前计划好用钱。

第二天醒来时,天已经大亮。

季蕊懒懒地从被窝里伸出一只手来,瞄了一眼手机上的时间,已经快10点了。

她很少睡懒觉,只有回到家里,她才会彻底放松自己。如果是在X市,不管加多少天的班,她都会在8点前起床。

慢腾腾地从温暖的被窝里爬起来,些微阳光从窗帘缝隙里照进来,隐隐照在季蕊清秀的脸上,半张脸躲在阴影里,却显得格外明净。

洗漱换好休闲装,她穿着妈妈特制的棉拖,下楼去吃早餐。

今天是周六,父母不用去单位,都在家里休息。

季蕊下楼梯时,季母正拖着地,看到她了,便招呼她快去吃早餐。

早餐是鸡蛋饼、豆浆以及玉米粥,粥还在锅里冒着热气,季蕊咬着鸡蛋饼环视四周,寻找巫父的身影。

看出她心思的季母笑了笑,说道:“你爸爸做了早餐后,一大早就去菜场买菜了,说要给你好好补补。算算时间,也应该回来了。”

正说着,门打开了,季父拎着菜篮子进了屋子。

季蕊看了下篮子里的菜,里面全是自己平常最爱的吃的,心情不由大好。

季父的手艺很好,家里一般都是他主厨,季母打下手。季蕊从小就被父亲养刁了胃口,以至于逐渐养成了挑嘴的毛病。

在X市生活时,平常的用餐对季蕊来说,更多是为了填饱肚子维持正常身体所需,她应对着也就过去了,但是能不将就的时候,她绝不会多吃半口。

她一直觉得父亲做的饭菜是世上最好吃的,也曾想过如果哪天要嫁人,最好要嫁个像父亲一样会做饭的男人,这样她就不会饿着自己了。

季母接过菜篮,一面将里面的菜取出来分门别类地放好,一面问道,“你平常去买菜最多一个小时就回来了,怎么今天这么晚才回来?”

季父将鞋子换了,穿上拖鞋进了屋,“回来的路上遇到了老苏,就和他聊了一会,他问我们小区怎么样,好像是想要换套房子住。”

季母一怔,“他们家现在住的不是挺好的吗?怎么好好的怎么忽然要换房子?”

“似乎是苏林的意思吧,他们倒是无所谓。”季父把菜篮子放回原来的位置,转身去找围裙。

“苏林?苏林回国了?”季母惊讶地看着他。

“嗯,回国有段时间了,现在在原来的大学任教。”

两人正聊着,忽然注意到那边吃着早餐的季蕊,顿时意识到了什么,不约而同闭了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