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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4节(2 / 2)


  孟阳滴了几滴温水上去,用兔毫笔轻轻搅动,看着僵硬的红色重新活过来,在清澈的水珠内舒展肢体,刺出一条又一条蜿蜒的细线。

  红色的细线,极像血丝。

  它好像活了。

  笔尖轻点燃料,白色的兔毫瞬间被红色浸润,顺着纹理向上攀爬,然后这点绯红又转移到画纸上,化为一片宛若天成的花瓣。

  看着空白的花瓣一点点被红色占据,他仿佛已经看到春日繁花盛开的景象,颇有一种迎接春意的感触。

  他手执毛笔,退后两步左右端详,满意地点了点头。

  又是一天。

  自从来到桃花镇之后,他从未过得如此快活,以至于看到路边的枯树野草也添三分喜爱。

  画完今天份的消寒图之后,孟阳这才去杀鸡。

  有日子没吃鸡肉啦,今日一早忽然就馋起来,他便去集市上买了一只,顺便交了连夜修改的话本稿子。

  书肆的老板现场翻看一回,当时就轻轻咦了声,说这回的感觉好似跟以往略有不同。

  “遣词造句倒是更简练啦,也更好懂,”他笑道,“没准儿,赶在年前还能卖一批呢!”

  话本么,说白了,本就是些不登大雅之堂的东西,写的太文绉绉了给谁看呢?

  他喊了个小伙计过来,将话本递过去,“马上让人排出版来,先印一份给我瞧瞧。”

  本朝对书籍印刷相关十分推崇,朝廷也鼓励大家多读书,老板自己就在后头开着一家小小的印刷作坊,只要定下稿子,几个时辰就能排好活字雕版,不多时便可印出一册,非常快捷。

  “不过怎么突然就想着改了?”老板好奇道。

  就好比穿衣吃饭各有喜好,具体到写话本排列语句的方式,也有细微的区别。这些习惯都是刻在骨子里的,即便有心想改,只怕也轻易改不得。

  孟阳腼腆一笑,也觉庆幸,“机缘巧合,也算得遇一字良师了吧。”

  廖雁当初抱怨时未必有心,可偏偏就是这说者无意听者有心,反倒叫他顿悟了。

  他并不想大富大贵引人瞩目,但若能每年多赚个几两贴补生活,自然是好的。

  老板本就是顺口一问,听了这话也不细追究,只是点头,又拱手道新年好。

  孟阳还礼,去菜市场提了一只鸡回家。

  是一只体格很大的公鸡,叫声响亮,双目炯炯有神,羽毛五彩斑斓,在阳光下熠熠生辉。这样的公鸡身体健康,没有任何疾病,鸡肉的味道自然也是最美的。

  他还想用鸡血涮锅子吃呢,所以没让摊主帮忙杀,准备家去自己动手。

  杀鸡可不是什么简单的活儿。

  要先用手攥住两只翅膀:公鸡格外有劲儿,也有几分凶狠,若不按住了,拍拍翅膀还能扭头啄你一口!

  公鸡的嘴巴可不是吃素的,可能破皮流血呢。

  再把鸡脖子向后掰,然后用刀在它高高拱起的脖子上划一下,对准了器具放血。

  处理好的鸡血可以切成厚片,回头用骨汤涮锅子吃,软软糯糯,口感是不错的。

  等血流得差不多就可以撒手,眼睁睁看公鸡在地上垂死挣扎几下,就渐渐的不动了。

  别看只是一刀,里头也有学问,力气小了鸡根本死不了,力气大了,脖子直接就断啦……

  当初他也只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孩子,头一回杀鸡时被啄了好几口,还吓哭了呢。

  可如今,竟也什么都会了。

  鸡死透了,热水也已烧开,孟阳用厚布垫着壶把手,小心翼翼地给公鸡褪毛。

  “鸡兄啊鸡兄,”他充满赞美的看着公鸡绚烂的羽毛,忽然心痒难耐,搓着手道,“你以身殉道,不介意我再拔几根漂亮的羽毛做毽子吧?”

  鸡兄自然是不介意的,于是孟阳开开心心地拔了一把色彩最绚烂的尾羽,清洗干净后倒挂在晾衣绳上。

  这么风吹日晒,几天之后羽毛上的味道就会逐渐散去,然后就能做毽子啦。

  又能吃肉,又能做毽子,公鸡真是好鸟。

  他仰头看着隔壁房顶,大声道:“星星,我们中午吃板栗炖鸡啊!”

  隔壁的房子年久失修,虽然大部分地方保存得都很好,但白星这几日发现有几块瓦片被连日的狂风和大雪弄得松动了,隐约有光线漏下来,所以一大早就爬上去修补。

  白星应了声,几乎是立刻就开始幻想栗子炖鸡是什么味道。

  她吃过栗子,吃过炖鸡,但独独没吃过栗子炖鸡。

  不过细想来,孟阳做过的食物中,竟有九成是她没吃过的。

  这书生就好像一座宝库,自己无意中发现后,便被源源不绝喷涌而出的财宝淹没了。

  那种不断绵延的幸福感使她沉沦。

  廖雁就蹲在她身边,正有一下没一下的拔草:屋子空了几年,房顶上长了不少草,有几条根系都扎到里头的房梁上去了。

  他甚至还从房顶发现了两团干瘪的木耳!

  廖雁已经习惯了孟阳说话的时候不带自己,他看看孟阳,再看看白星,忽然斜着眼道:“你在这儿待的够久了吧?”

  白星挑选瓦片的动作顿了顿,没做声,继续干活。